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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第二天,补完了男篮亚锦赛漏掉的比赛视频,睡了12个小时+,和两个摄影组的迷笛小伙伴逛田子坊吃晚饭,坐下来开始写写这几天的迷笛故事。
迷笛回来感觉像是和人打了一架,浑身酸痛,脖子贴了个热敷贴也并没有任何缓解。
各种群依旧没有随着音乐节的结束安静下来,大家开始陆陆续续地商量着各种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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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整整五个月,又一次迷笛结束了,而我们,可能又要将迷笛后遗症延续到下一次迷笛。
像是不断在吃会上瘾的药,只是为了疗一种无法痊愈的伤。
老黑说,每年只有这几天才真正感觉自己是真实的活着的。
日狗的黄展展说,如果上次的官售是一群鬼一样没节操的神经病,那么这次的迷笛出品就是一群被原来神经病带成神经病的鬼了。
张伟说,来了迷笛,感觉全世界都有朋友。
一觉醒来,怅然若失。
这几天,如梦一场,不愿醒来。
2
五个月前的迷笛,同样的组,同样是组长,我收获了一队玩儿的开心干的酣畅淋漓的队员和一段短暂草率的爱情。几乎每年迷笛的报名表上我都会写,我们都想找一个人,一起去一辈子迷笛。正常的生活工作中的伙伴不了解我在这三天迷笛是什么样子的,他们会觉得那是疯子;在迷笛一起嗨的小伙伴也不知道我日常是如何的。只有在迷笛的这三天才活的那么不像自己。
3
失恋的第44天,我丢掉了工作丢掉了任何可以丢掉的东西,与其说是义无反顾,不如说是三年的习惯。
相同的人不适合总在一起,几个月一见是最好的频率,三天五天的长度也恰到好处。
爱很短暂,遗忘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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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没喝多,但是浑身被泼的都是啤酒,头发湿哒哒的滴着酒。走出青旅,风吹起来,还是很清醒,深夜营地里溜达捡到一辆三人自行车就开始一圈一圈的骑,不幸骑到第三圈的时候被乐迷拦下,抢了过去,我们就坐在乐迷那边听他们弹吉他唱歌,一杯酒每个人传着喝一口,唱着董小姐,烟没了我蹭你一只兰州拿来抽。
5
五一晒出的手环才刚褪去,十一的又出现了,所有新朋友老朋友,我们深圳见!
迎着朝阳日落并肩,愿我们分别后再相聚!
林:感受过了疯狂的pogo和乐队主唱们在台上尽情嘶吼之后,我确信自己爱上了这种音乐现场。
在迷笛我享受摔倒,享受跳水,当音乐响起的时候,看着众人pogo的时候,感觉我拥有了全世界。
短短三天,我已经成为迷笛的脑残粉。下一次,我一定再来!因为迷笛出品的套套不能少了我的广告词~
雪琪:来过迷笛才真正懂得什么是爱音乐,第一次一个人莽莽撞撞顶着旷课的处分来了,临时改签车票,站了一个晚上。刚开始还险些被分到别的组,还好我意志坚定。就算说任务轻松我也没有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也谁都不认识 但是心底就是有一个坚定的声音告诉我一定要留下,一直以来我运气都都比较好,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认识了太多可爱的人,就好像打开了生活的另一扇窗。真他妈值了!迷笛就是一个家的感觉,精神的乌托邦,完全的释放了青春的热情。在一片嘈杂中忽然安静下来,突然就感觉自己都20了却像白活了一样。四天过的太快,像做梦一样,回到家竟然觉得整个人都空了,凌晨四点突然惊醒,却听不到震动心跳的音乐,看到手环我才觉得那段日子真实存在过。毕竟这是我的第一次迷笛,没有完全放开什么都小心翼翼过于拘谨。可是此刻我已经决定了,以后的假期都献给迷笛,而且最重要的是:认准官售!官售牛逼!
日狗的黄展展:
这是疯狂的五天。
迷笛会让你改变。总有人问,为什么失恋了一定要去迷笛,因为你会遇到太多太多有趣的人,之后便明白,放弃你的那个人连人渣都不算,他活的小心翼翼,亦步亦趋,没你潇洒。
要说迷笛是什么,就是把你的生活重新洗牌,扔掉。然后再让你一点点的捡回来,有人捡着捡着累了,不捡了,就再也做不回原来的自己了。
迷笛后遗症就是捡的这个过程。
迷笛永远都会遇到很多有趣而志同道合的人,平常生活中或许并不如此,毕竟五湖四海相聚过来的人,没人知道你,随便拉一个乐迷和他交心,交情,甚至交肾,然后离开,他找不到你,这是你平时不敢当的自己,却又是自己内心最渴望的原始追求。
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不敢,但一旦碰触就会上瘾。有时我会黯然神伤,许多往事都放在心上,有时我会让尘土飞扬,永远的乌托邦。
阿坤问我为什么收好帐篷就那么急着赶着第一班车走,都没有好好告别一下。我没有回答,我知道自己,从上次开始我就知道自己,越告别越难分别,其实告别不难,遗忘才难,可是你们都这么有趣你让我怎么舍得遗忘。我笑得比别人张狂,也会哭得比别人豪放,那样太丢脸了,都帅不起来。怎么说我也是一个潇洒的美男子咧。
一直觉得迷笛是一个很是神圣的地方,在山东,我的舍友老说我的衣服花里胡哨,发型老是那么浮夸,太潮了,他们接受不了。以前我会说,“没吧,在广东我们都这样好不好。”然后看过这么多次音乐节后,我会和他们说,“没见过世面的东西,在迷笛,我这种是娃娃装,娃娃发型,你们是没见过祖师爷的装扮。”也是哈,像我这种奇葩放在那都显得那么普通,那么论迷笛存在的必要性,迷笛开辟的是一个文化,更是一个包容的圈子,然后孤独奔走追求个性的我们,或者说,在常人看来不正常的我们找到一个可以不必耍酷平等交流的地方。
有很多话得说给懂的人听,有很多逼只能装给了解的人看。虽然我们在常人眼中会被说傻逼,但是真正傻逼不傻逼,傻逼说了不算。不记得在哪看过这样一句话,“有时候你们搞不懂,并不是都是人家傻逼,很可能都是因为自己傻逼,而且绝大多数的时候可能都是。
这次去苏州,一开始和孙辰说过,上次的官售是一群鬼一样的神经病,在广场的时候,我看了一圈组员们,说这次来的人感觉很无聊啊,都是平时里的乖孩纸啊。要知道我们上次来的可都是平日里的怪孩子啊,我现在收回这句话,自己也傻逼了,正是因为他们听过迷笛,想看看迷笛的魅力才会来这,就还是很赞同小动物说的那句话,“对身边不理解的人们,我会说:去一次迷笛,回来,你再说。”没去过怎么知道怎么玩呢,果然,如果上次的官售是一群鬼一样没节操的神经病,那么这次的迷笛出品就是一群被原来神经病带成神经病的鬼了。
有人说过,评价一次玩耍开不开心,就是现在想想,是不是真的会笑出声。那么现在我的确笑了。
我笑,虽然上次去POGO去玩泥巴去开开卡丁车被畅姐嫌弃,但畅姐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的威胁我要拉黑我,却还一直问我盒饭吃得饱不。
我笑,虽然他们一群人一直想把我扔水,但是跑不过我,最后我把王守义直接扛着就扔进去了,结果自己扔太猛也进去了。然后我就成了始作俑者,把半个组的人全给扔水里,畅姐我真的只是应群众要求把你扔进去而已,至于大头嘛,我说了要你留下来也就是要单独扔你而已,提前被扔也不错。徐晓也是,对呀,我就是仗着自己大力而欺负你这种九十斤不到的人啊,还双鱼座咧。别的我就不吐槽了。最后的结果就是一群人在水里出来,跟着老黑在那逼逼,“什么都别说了,就一句话,黄展超这个狗日的。”我想。这个梗估计得被说上一阵了。
我笑,虽然最后大par,我和畅姐和老仝一直在互泼啤酒,但是确实是一段很惊险的回忆,毕竟哥哥我跑得快,也好彩我跑得快,据说刘畅组了一个干黄展超大队要阿鲁巴我......对自己的直觉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也笑,张伟这个小骚货,永远把自己拍照得那么好看,死样。也笑和官售组员一起没有泳衣穿着衣服裤子就跳泳池里去了。也笑,杀死那个石家庄人的我们毛巾的小女朋友。也笑,月梅姐姐永远那么知心,我终于知道你的魅力在哪里了,一个能去第一排pogo的女生,还能那么知心,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还有长得真的和衣服上那个熊猫一样的大王。最最最重要的,我还有一个名字叫依婷的黄展超的脸,帅得一塌糊涂,以后再有人问我要不要脸,都是她的事了。哈哈哈,笑尿。还有,我真的很嫌弃我的脸。
当然,这次也有很嗨的时候,和小女巫去前台听DJ,老子两年没跳的breaking都甩出来了。雪琦和我去看荔枝王,我说要去最中间玩,她说不敢,我俩就在右边的前排看,然后我的荔枝战友紫川过来说中间实在太危险了,然后我就嗨了,我玩得就是危险,我扯着雪琦就去了,然后我就飞起来了,除了保护女生外,我迷糊中感觉撞飞了三个人,在这里道个歉,人家只是嗨了,不是故意的。整个人鸡血到回棚子里,然后就开始把上次官售卖套的精髓发扬光大,创作了几个神一样的牌子,迷笛安全套,一晚打三炮,迷笛安全套只等你来cao,还有什么解锁新姿势啊,我现在都不记得了,最后连校长都过来为迷笛出品的了TT带盐了。
张洁王京:人生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旅行,第一次亲吻爱的人,第一次鼓起勇气面对不敢做的事情。当然,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迷笛音乐节做志愿者,与迷笛出品组的每个人的相处变成了旅行的起点,我们以分享的方式在工作的时候享受美味,在大家都累到不行的时候相互体谅、安慰,在被“挑衅”的时候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在难舍难分说再见的时候一起举杯含泪告别。而美好却总是可笑在,我们谈笑风生时的一句“我一直都记不得你的名字诶”,从第一天的不熟悉到最后一天我们搂着肩膀唱着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三天很短,大致只记得卖套人,下次约否?
王守义十三香:
迷笛就是青春“也许梦里才是你真实的生活,你醒着的时候不过是为了收集做梦的素材”我对这种烧脑子的悖论问题从不感兴趣,但是迷笛就是这样的一场梦。也许这就是迷笛的LOGO是只蝴蝶的原因吧。我把我平日里收集的素材,包括快乐痛苦等等等等的所有情感带进这个短暂的乌托邦里,当他结束后我期待着忐忑着,我怕他来的太慢让我麻木于世俗之中,我怕他来的太快掏空我还不丰满的情绪。但迷笛那么懂我也从没让我失望过总把在生活中恍惚时的我带回这里,我站在这里说“我又回来了”。每次我站在迷笛面前时我都在想 如果我能活蹦乱跳到70岁 一年回到至少一次迷笛我今年22岁 那我在迷笛的时间还有大概150天。我的青春不是这十年的时光这150天才他妈是我的青春啊!我开始贪婪的享受着在青春里的每分每秒不知不觉中他又结束了,我又开始期待和忐忑。我的青春是场梦吗?我不承认,那是真真切切的我 是我人生的精华。迷笛是场梦吗?我突然回答不出这个问题了。69乐队那首歌“直到我们老了的那一天才知道什么是年轻”也许我老了的时候我才能懂什么时青春什么是迷笛。
我会陪着迷笛 请迷笛也陪着我
老黑:
刚才清理微信通訊錄的時候,發现,160個好友中76位是迷笛認識的,還有其他50多位是一百年不聊一次的充數粉,我用一年級的加減法水平算個算術,又發现,迷笛給了我第二生命,我想說的是,我的第一生命已經死了。朋友在出發迷笛前發微博配字(回家了)貼圖迷笛營照,簡直不能再苟同了。
只有在家里才会睡得如此安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