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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天津王顶堤市场查获两吨野生动物,竟被告知不够追究刑事责任

2021-09-22 22:27:32


时间:  

2017年1月25日 清早 天刚蒙蒙亮,拒绝野味调查小组华北分队  及 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来到位于天津王顶堤鲜活产品批发市场巡查,发现一非法批发巨量野生动物门店及运输车辆, 初步统计汽车上共有 野兔、野山鸡、野鸭共20袋,门店里野山鸡共两冰柜, 总重量竟达两吨之多!

装有野生动物的车


冻野鸡的冰柜


志愿者旋即报警,并配合政府执法者把非法野生动物运输到西营门派出所进行清点。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1只,多种野鸭共26只(包括普通秋沙鸭、赤麻鸭、斑嘴鸭、绿头鸭 ),野兔273只,野山鸡597只,非法经营者已逃跑,家属被带到派出所!


摆满派出所院内的野生动物尸体

豹猫

特写:!野鸡脖颈部的白环是全的

多种野鸭 ↑    ↑    ↓    ↓ 





附注: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经营“三有”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以《刑法》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触犯《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如果这些鸟是野生打且是被呋喃丹毒杀的,则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刑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然而此次事件却上演戏剧性转折,犯罪嫌疑人家属说动物全是养殖的!更搞笑的是,警察说不是这些重点保护动物,只能走媒体……


然而我们更想知道的是,普通秋沙鸭、赤麻鸭、豹猫 在哪里可以成功养殖?


重磅:

当日傍晚刑警队告知志愿者说:此案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所有野生动物,都要移交工商部门!


看店主弟弟如此嚣张,派出所里公然发飙(见视频)




我们希望天津政府将非法经营者依法严惩,起到震慑作用以避免更多野生动物被杀害贩卖,此案我们将继续关注!




拒绝野味

鸡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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