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文/彭建华
据《南方日报》6月29日报道:从7月1日起,江门市将在全省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公务员和财政按比例缴纳。按照缴存规定,每年财政支出预算近两千万元。
甫一看到这条新闻,老彭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回有了敢吃第一只螃蟹的江门市,率先垂范,看来,,在我们泱泱中华遍地成长。同样可以期待,饱受到之害的中国必将进入一个清正廉明、明镜高悬的新时代了,可喜可贺也!
其实,,并不如高官高强所说的那样“偏低”。就在7月4日早上的广播新闻里,老彭听到一条关于深圳公务员、职员和雇员“三员”的述评,说三年一签的雇员干着与公务员一样的工作,却只拿着公务员三分之一的工资。并且还说,这些雇员大多是大学本科学历,其中还不乏博士生。由此可见,,相比于老百姓来说,不是“低”而是“高”。但是,虽然此前我们的公务员早就在拿着“养廉”的“高薪”,但还是“犹抱琵琶半掩面”,有点“暗渡陈仓”的感觉。这回江门的“江口”一开,。
“高薪”能否“养廉”?这是近些年来国人一直在探讨的问题。
当然,在公务员一权独大的当今中国,摸着石头去捉“第一只螃蟹”者,肯定会有。2004年的深圳市,就曾企图做“第一人”,。按照规定,一个公务员只要在任期内不出廉政方面的问题,到退休时依照不同的级别,可拿到由政府财政支付的100至200万元的廉政奖励基金。可惜的是,此举一出即遭到了国人广泛诟病,结果胎死腹中,深圳市终于未能吃到这“第一只螃蟹”。
前仆后继,坚韧不拔是中华传统美德。这不,一向敢为中国改革先锋的广东,又有江门市在六年后的今天,终于拾起了深圳牙慧。
不论是“高薪”还是“公积金”,目的只有一个:个人廉政,财政买单。所谓“财政”,虽然挂着“政府”的名义,但其实际还是纳税人的钱,所以说穿了,公务员的廉政,最终还是纳税人买单。从江门的相关新闻来看,该市“廉政公积金”每年由财政支付的资金将达2000万元,而目前江门市有4600多名公务员符合条件,也就相当于人年均增加4347元。
4347元是个什么概念,对于富豪阶层来说,是一餐饭,是一次小费。对于周久耕这样的公务员来说,不够一个月的烟钱。可是,对于一般的贫苦居民来说,那就是一年赖以养家糊口的低保金。对于一个普通的打工仔打工妹来说,那就是半年的工资。对于一个普通农户来说,那就是一年田土全部的收成。也就是说,这4347元“廉政公积金”,相比那些有钱或贪婪的“主”来说,只是一张“玩”票,而对于那些捉襟见肘的“民”来说,却是一年的生计。在倡导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别的当下,!
再说,“高薪”真的能“养廉”吗?肯定未必。即使按照深圳模式,一个“廉政”的公务员,工作几十年到退休,七算八算能拿到一二百万元,相比他们不廉政来说,还是“亏”大了。现在的,被抓后一查,涉案金额数百万已是小儿科,数千万是常态,甚至是上亿十几亿?光是那些说不清合法来历的钱,也比一、二百万还要多得多。难道也要“高薪”上千万上亿来养着他们?
可以说,中国的如果只止于一、二百万的话,那么中国就没有“”了,“倡廉”也就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不是么?如果“贪”一二百万,是“暗”的话,那么以“廉政公积金”的名义“补”一二百万,便是“明”的了。一“明”一“暗”都是在将钱装进腰包,那么还何必去计较是“贪”是“廉”呢?,既然可以“高薪”一二百万,那么贪一二百万就属理所当然,也根本用不着去查了。当然,“廉政公积金”还是有其好处的,那就是多少可以平衡一下公务员们的心理,让那些“廉政”的公务员,也能分一杯羹,以取得皆大欢喜的和谐局面。只不过,伤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
在中国任何一项举措的出台,都有着某些堂而皇之的理由。江门自然不会例外。据新闻说,江门市把“廉政公积金”作为“公务员履行廉政勤政责任的一种经济奖惩机制,在全省的一大创新举措。”读了这段话,老彭真的怀疑,制定这项“创新举措”的人是否脑子犯糊涂了。一个公务员“廉政勤政”本是份内之事,何来一个“奖”事?要说“惩”,也只有待公务员不廉政勤政之时,按照党纪国法,该是怎么惩处就怎么惩处得了,又谈何“经济奖惩机制”呢?难道说,“廉政公积金”是一道挡箭牌,公务员违法犯罪了,取消它就可以免去法律的惩处?
退一步说,如果“高薪”真的是一剂万能膏的话,那么在中国,除了腐败问题之外,社会治安问题、公众道德问题、计划生育问题、违法犯罪问题,等等,它们是否也要来一个“高薪”养着呢?现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犯罪分子为了钱财什么穷凶极恶的事都能干出来,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那我们的政府就应该给那些“边缘人”以“高薪”,“养”着他们,免得他们为非作歹。如此,天下太平,岂不更好?
当然,老彭的这一设想,是万万不可能实施的,说了也白说。而且还很可能招来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的讥讽,他们会大声地呵斥:白日作梦吧,你!这样做,岂不是“会哭的孩子多吃奶”,是在怂恿犯罪么?
哈哈!老彭也会大声高喊:完全正确!加十分!
不过,老彭现在怯怯地再问一句:?
。高薪不高薪,只能看贡献。更何况,“廉”决不是“养”出来的,靠“养”而出来的“廉”,其本身就已经不“廉”了。因为,同样在为国家工作,公务员却凭借自己掌握的权力,拿着高出别人的“高薪”,就已经失却了“廉”的本真。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亚腐败。
一句话,廉与否只能靠法律与制度来保证,只有扎紧了关住权力的篱笆,让掌权者不敢贪,廉才能出实效!否则,其它任何“养”之法,都无异于养虎为患,总有一天会蹦出来为害作乱的!
2010,7,6于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