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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虐文 破镜重圆,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2022-04-14 22:14:06



有人说,

人生就是不断在与过去告别。

而对于萧叙白来说,

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是一个——

二十年前,

彼此轻易地挥手告别;

二十年后,

她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的故事。



女主不正常,

入坑……请三思?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这句话将女子的思念和对爱情的真挚描写的酣畅淋漓。


故事中的女主人公顾南风从小缺乏双亲的爱,没有朋友,所以她是孤独的、寂寞的,这样的人只会把自己封闭起来,难怪她有小小的自卑感。


遇上了知夏,说不清她们这份友情是谁付出得比较多。


南风真的有暗恋过知夏吗?觉得是那时候的知夏对南风太好了,南风是一个挺敏感的人,主观看来南风是把知夏定位在很重要的朋友,而爱情、暧昧则是一直放在萧叙白身上。



从友情看来,我觉得喜欢南风的傅临很好,不是发好人卡,而且觉得人生遇到这样一位朋友,那是相当幸运。


宋知夏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如当南风生病时,没有一个人关心她,连自己的亲生母亲也只是随便敷衍了两句,舍友离她远远的,害怕她的病传染给自己,只有宋知夏在她无助的时候送她去医院,并替她付了医药费。


可见,顾南风喜欢宋知夏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试想一下,宋知夏的爱就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感动着顾南风,但是她们注定是有缘无份的,只因为价值观的不同,错过了爱情


南风这个角色是自尊而又自卑

萧叙白则是自傲却可怜

叶秋可怜却可恨


于是发现,我们可以爱上的人不止一个,命中注定的是相遇的时间,并非遇见的人。


南风知我意,可是谁知南风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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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口味:

第一章


七夕节前来扫墓的人很少,天地间一片静谧,远处群山环抱,近处只有灰蒙蒙的一片,b市的秋天向来来的很早,仿佛只是下了一场雨寒意就侵透了肌肤。

 女人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静静的站着,眼角有精致的妆容也遮盖不住的岁月的痕迹,不时有雨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伞檐坠落,溅湿了裤脚,怀中抱着的百合花也沾了湿气,却是天地间唯一的亮色。

 面前的墓碑上只有简简单单一句话,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立碑人:萧叙白。

 黑白照上的女孩子年轻干净,瞳仁清澈透亮,微微抿起唇角笑,露出颊边两个小酒窝,永远也不会变老。

 萧叙白盯着看了很久,忽然唇角也有了柔和的弧度,她俯下身将花放在了碑前,手中的雨伞偏了偏,替她遮风挡雨。

 “我以为女孩子都喜欢玫瑰,后来才知道你最爱的是百合”

  还有什么是后来才知道的呢,比如家里满满一面照片墙,全是她精挑细选洗出来的明信片。

    比如衣柜里洗的干干净净挂的整整齐齐的衣物全是她每天下班亲手洗干净熨烫好方便她随时都可以穿。

    比如她放在家里已经蒙了尘的那块卡地亚手表,是她省吃俭用三个月再加上自己的稿费才买下来想要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又比如她突然消失在她的生命里,她从来都是后知后觉,感情也是,她的离开也是。

    现在想起来她的一切,包括细枝末节都清晰无比,仿佛她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已经活成她生命的一部分。

雨越下越大,女人一直没有离开的意思,她的南风最怕刮风下雨,每次打雷闪电都会瑟瑟发抖,她得留下来保护她。

 一直到暮色四合,华灯初上,山下次第亮起了万家灯火,那是城市的喧嚣繁华。

 萧叙白放下雨伞,蹲下身细细摩挲着大理石冰凉的轮廓,然后倾身在那照片上印下一吻,起身的时候眼角滑落一滴清泪,湮灭在了尘埃里。

 南风,我愿用我十年生命换你回来我身边,哪怕只是一天,只是你从没出现过,大概也是恨透了我。

 萧叙白刚坐进车里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就亮了起来,她接起来,嗓音有一丝疲惫。

 “喂”

 对面的人顿了一下,似乎在揣摩她现在方不方便,“萧总,是这样的,西郊那块地的招标出了点问题,董事会临时召开了一个会议,需要您回来参加一下”  


 萧叙白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我半个小时后到,先把会议资料发给我”

 “好的,萧总”秘书的声音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公式化。

 萧叙白挂断了电话,系好安全带,开始挂档出发。

 到公司的时候,顾氏集团大厦灯火通明,秘书小高立马迎了上来,手里拿着干净的小西装,萧叙白接过来换上进了电梯。

 “怎么回事?”

 “西郊的那块地被海拓拿下了,这一次的招标我们又落空了”

 萧叙白的眼神一凛,眉间有不怒自威的气势,“政府那边不是早就打通关系了么?”

 三个月前有消息传出政府要在那边建一个疗养院,如果能拿下这块地,无疑对树立顾氏的品牌形象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房地产行业竞争激烈,她早早就做了万全准备,却没料到还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据说……是萧氏集团的人在背后……”

 秘书小高有些欲言又止,萧叙白已大踏步出了电梯,她急忙匆匆抬脚跟上。

 她是新来的实习生,早就在业内听说过萧叙白的大名,白手起家,一手建立了如今如日中天的顾氏集团,只是她也姓萧,众所周知业内龙头企业萧氏集团是家族性企业,这究竟是巧合还是……

 这在顾氏内部早已是一个禁忌,她自然也不敢问出口。

 “情况就是这样的,萧总”

 皱着眉头听完副总经理的汇报后,萧叙白起身走到了大屏幕面前,指尖轻划,圈出了距离b市很远的另一个城市。

 “我和秦总商量过,下一步准备将目光投向大中小城市,一线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竞争压力大,而一些二三线城市反而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比如这里”她指尖停在了一处青山环绕的碧水之城。

 “h市”

 坐在下首的秦歌差点没一口水喷出来,额上布满了黑线,你什么时候跟我商量过……

 看着她指尖停驻的地方,秦歌一愣,神色复杂,看着众人迷惑的眼神,他站起身缓缓道:“我支持萧总的决定”

 一个执行总裁,一个技术总监,代表了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份,余下的众董事面面相觑,安静了片刻,还是有人问:“h市连二线城市都算不上,萧总怎么能保证投资就一定能有回报?”

 “我早就说过投资有风险,萧某只能保证将风险降到最低,至于能不能有回报,诸位都是跟着我白手起家,一路打拼过来的,我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

 

 她的声音虽然轻但透过话筒掷地有声,眼神坚定,不躲不避,带着一如既往让人信服的气势。


 秦歌不由得想起那时候,他还在萧氏的设计部当一个小小的工程师,他的设计图纸被人拿去做了改动,竣工的时候出了危险,他却被上司拿去抵罪,躲在楼梯间里无助地哭泣。

 那时候他只不过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没钱没势,空有一腔热血满腹才华却埋没至此,可能下半辈子也难见天日,想到此更是鼻涕一把泪糊了满脸。

 日光灯却突然亮起来,惨白的灯光照在头顶上,他吃了一惊抬头,正对上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

 “萧……萧总……”他有些结结巴巴,连话都说不清楚。

 萧叙白的目光如炬,定格在他胸口的胸牌上,只有简简单单几个字:设计部,秦歌。

 “伟氏大厦的图纸是你设计的?”

 公司人太多了,她只记得是个很有干劲的年轻人,却没想到如此落魄。

 “是……是我……不……不是我……”

 延时灯又突然熄灭,黑暗之中听见女子的一声尖叫,刺穿了耳膜,秦歌浑身一个哆嗦,头皮发麻。

 萧叙白皱眉又按亮,“南风你搞什么?”

 他这才看见萧叙白身后还站着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清新的像是夏日盛开的栀子花,红着脸的样子又像是林中惊慌失措的小白兔。

 “抱……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把你的图纸给我看看”萧叙白松开牵住她的手接过自己递上去的图纸,只略略扫了几眼便还给了他。

 “不用再回设计部了,明天直接去总工室上班”

 总工室都是高级工程师,直接隶属于监事会,那时候的萧叙白虽然只是副总裁,但在集团内部太子女的身份早已人尽皆知。

 秦歌楞楞看着她,有喜出望外的不知所措,直到一只洁白如玉的手递到了自己面前。

 “擦擦吧”女孩子的嗓音干净柔软,笑容温和,掌心里托着一张纸巾。

 “谢……谢谢……”

 延时灯又熄灭掉了,这一次女孩子没有再尖叫,萧叙白拉着她走的极稳,一步步渐行渐远。

 直到现在他都记得当时她是怎样将他从痛苦的深渊里拉出来的,也记得那个女孩子干净柔软的笑意,所以才会在事发后闹的满城风雨,萧叙白离开萧氏集团走的义无反顾的时候,主动提交了辞呈。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技术部的主管,前途无量。

 “h市虽然是三线城市,但文化底蕴丰厚,环境优美,适合人类居住,相信有不少人会愿意把别墅买在那里,毕竟越有钱的人越怕死”

 萧叙白继续侃侃而谈,条条框框列出来有理有据让人信服,显然并不是一时兴起。

 秦歌的神色有一瞬间的黯淡,端起茶水抿了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听见有人道:“从破旧的写字楼到如今的顾氏大厦,萧总的能力大家都有目共睹,只是派谁去h市合适呢?”

 顾氏的管理层都是她一手提拔上来有思想有魄力的年轻人,也有从前萧氏起就跟着她的老人了,对于大家的信任萧叙白非常感激,只是冷场了片刻,并没有人出来接话。
    

 从总公司到二线城市的分公司犹如被发配边疆一样,谁愿意去呢?

 萧叙白的神色一点一点冷下来,关掉了ppt,“我去”

 “萧总!”

 立马有人站起来反驳,萧叙白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从前曾在h市待过一段日子,也比较熟悉,我想我是最合适的人,总公司的事务暂且由秦总负责,其他规矩还和以前一样”

 眼底的那抹黯淡消失的无影无踪,秦歌站起身冲她点点头算是应了下来。

 “好了,散会,很晚了,需要打的回去的同事记得明早找财务报销”

 最后还不忘人性化的关怀一下下属,早已有刚毕业不久的新人对着她高挑消瘦的背影默默泛起了花痴。

 “萧总好帅……还有钱……又没有绯闻……年龄大点没关系……重要是单身……不知道她会不会对我这样的类型感兴趣?”

 是设计部新提拔上来的总工程师,留着短短的寸头,说话的声音却有女孩子的娇柔,从外表就能一眼看出性向。

 秦歌走到她旁边将新一期的企划案扔在了她面前,唇边的笑容有些恶意,“别怪boss我没提醒过你,萧总最讨厌的就是……”

 他故意拖长了音调,目光在她的前胸后背扫了个来回,最后定格在她染的花花绿绿的短毛上,“前面后面都一样那和男人有什么区别”

 “要死咯!!!”

 身后传来破口大骂,秦歌早已闪进了电梯间,在即将关上的那一刹那挤了进去。

 “叙白……”他几乎是有些小心翼翼地喊出这个称呼,是私下里两个人独处时才有的淡淡温情。

 而这温情在萧叙白看来不过是多年好友以及合作伙伴而已,她将目光移到他的脸上算是回答。

 “真要去h市么?要不我……”

 萧叙白扶着扶手的指尖有一瞬间的泛白,她微阖了一下眸子,不自觉地动了动腕上的手表,遮挡住了并不明显的一道疤。

 “嗯”

 “三年了,你……”

 “叮——”电梯门毫无征兆地打开,几十层的高度也不过是几分钟而已,萧叙白显然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先他一步踏出了电梯间,高跟鞋踩的咣咣作响消失在了视线里。

 顾氏大厦从来不用触摸或者声控灯,整个夜晚都灯火通明。

 秦歌仰头看了很久,直到眼睛被惨白的灯光刺的发痛发酸才转身离去。

 很难想象大名鼎鼎的萧大总裁的家居然不是别墅或者高档小区,而是隐于闹市里独僻一方安宁,高大的梧桐树散落着细碎的灯光,巷子很窄,萧叙白将车小心翼翼地倒进车位里,拿起钥匙锁好车门,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上楼。

 还未将钥匙□□锁孔里,就听见啪嗒一声响,门从里面被人打开,一个小小的身影扑进了自己怀里。

 “妈妈!”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是一种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

是一种悲伤 ;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是一声叹息 ,


幸好,我们没有错过。



书评作者:緣似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