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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奖”琵琶独奏、重奏新作品展评活动通知

2022-05-29 0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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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文学家、艺术家。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牢记使命、牢记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同党和人民一道,努力筑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的文艺高峰!”

、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民族文化自信,推动和繁荣中国琵琶作品的创作和积累,丰富琵琶演奏、教学作品;探索和追求具有文化艺术审美价值和时代创新精神的琵琶作品,发现和培养青年琵琶作曲人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将于2017年8月举办“敦煌奖”琵琶独奏、重奏新作品展评活动。


活动宗旨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发现、推广具有文化艺术审美价值和时代创新精神的优秀琵琶作品。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民族乐器一厂


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富有艺术感染力,是具有较强的可听性、旋律性的琵琶作品,雅俗共赏,易于传播推广。

2、作品以琵琶独奏、重奏形式表现。

3、作品要求短小精悍,长度限八分钟之内(含八分钟)。

4、参赛者年龄不限、国籍不限, 参评作品必须为报送人的原创作品。

5、作品为2013年后创作的独奏、重奏作品,题材不限,必须是未曾在国家级比赛中获过奖的作品。


参评资料要求

1、参加展演的作品(曲谱)一式五份、CD小样一份;电子版总谱(PDF格式文档,总谱打印版或手写版扫描均可);正确填写报名表一份;二张二寸近照;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参赛者简历(注明详细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2、每人限报三首作品,提交干净的乐谱和CD小样,并要附乐曲简介(乐谱不得署作者的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任何标记)。

3、如违背以上要求者将取消展评资格(评委会成员不得有作品参评)


评选办法及展演时间安排

评委会由我国著名作曲家、指挥家、琵琶演奏家担任,并开设大众网络投票环节。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3月1日—5月10日,以快递邮戳为准。

2、初评时间:5月15日——20日 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公示进入终评的独奏作品及重奏作品。

3、终评时间:5月25日——7月5日  大众网络投票、专家评委团投票。

4、7月10日公布终评结果,2017年8月第三届“敦煌杯”琵琶艺术菁英展演期间举办颁奖音乐会。


奖项设置

1、“评委会特别奖”:独奏一名、重奏一名(可空缺):奖金各壹万元人民币,作品将受邀成为第三届“敦煌杯”中国琵琶艺术菁英展演开幕式音乐会琵琶名家演奏作品;

2、金奖3名:3000元人民币/名;   

3、银奖6名; 

4、铜奖9名; 

5、优秀作品奖若干;  

6、最具网络投票人气奖;

  以上奖项均将获得获奖证书。


相关权益

1、获奖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2、主办方拥有三年使用权及著作出版权。


参评联络

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3号北京工会干部学院南楼306室

杜怡璇收    

联系邮箱:cnpipa@163.com

组委会电话:010-63523471     13520478341

官方网站:艺赛中国网   www.cn-imc.com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展评活动组委会。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


注:2017第三届“敦煌杯”中国琵琶艺术菁英展演(“敦煌杯”全国琵琶演奏比赛)将于近期发布简章,敬请同仁关注!



本文转自华夏璇音